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食堂服务、档案整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CZX-2025-F128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17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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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食堂服务、档案整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CZX-2025-F128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食堂服务、档案整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X-2025-F1281
项目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食堂服务、档案整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3万元
最高限价:194.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三包:2025年12月至2026年10月,共计10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包号顺序进行开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2-3包)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到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方式:(为了开票的准确性,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现场获取: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邮件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磋商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报名时间以磋商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供应商电汇后需将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汇款凭证、收件邮箱)发至353843931@qq.com,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文件费与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泰发展支行;账号:02201301040000100;户名: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售价:500元。 (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第一包)郭老师,022-63083631;(第二包)赵老师,022-63083671;(第三包)赵老师,022-63083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E座201
联系方式:1351612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敬民
电 话:13516128122
天津联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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