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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胡家园街道购买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JZC-2025-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0.13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胡家园街道购买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JZC-2025-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胡家园街道购买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JZC-2025-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胡家园街道购买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5-1001
项目名称:胡家园街道购买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万元
最高限价:6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8 68 其他服务 为加强社会维稳力量,组建专职维稳队伍,拟通过政府采购购买6个月社会治安协管服务。要求提供24个警格的平安建设、每日巡逻12次、每日巡查24小时工作。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 ”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2024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2024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参会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参会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完成注册。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606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线上获取:(1)供应商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JDL2016@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标题为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中应附联系人姓名及手机电话便于联系;(2)代理公司人员复核信息无误后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3)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获取文件不具备参与磋商活动的资格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和羽道1750号
  联系方式:1582243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七层
  联系方式:022-26292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淑梅、毕明亮
  电 话:022-26292325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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