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普通公路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6-F-042)公开招标公告
2026.03.06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普通公路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6-F-04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6年普通公路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P-2026-F-042
项目名称:2026年普通公路信息采集与发布设施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381.7万元
最高限价:381.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审中出现其规定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2)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授权书》,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3.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6日到 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xzb060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022-26116029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张艺,022-24139150;张昊伟,022-2413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联系方式:022-2611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雯雯、徐明辉、刘金玲
电 话:022-261160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