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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口腔医院 天津市口腔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SKQYY-2025-ZF-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15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天津市口腔医院 天津市口腔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SKQYY-2025-ZF-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口腔医院 天津市口腔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SKQYY-2025-ZF-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口腔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口腔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SKQYY-2025-ZF-011
项目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中心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万元
最高限价:17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8 178 装修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实施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需在20天内完成,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经院方认可后,18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5%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 1.供应商须填写“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上述(一)、(二)、(三)政策不重复享受。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提供签字盖章齐全、分工明确、专业承包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联合体协议,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3.资质等级证书:(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4.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5.项目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设计人员: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施工人员: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年限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其他人员配置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连续6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社保缴纳证明。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说明:①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25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方式:(1)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根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起发送至13212086303@163.com;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账号信息: 开 户 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030206021930017118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注: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3212086303)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5号;河西区黑牛城道73号;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17号一层、二层
  联系方式:0225908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022-23681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宣直、赵彩萍、刘广为、牛恪、廖锐、张瑛、檀霖可
  电 话:1321208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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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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