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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德杨道(柳口路-柳云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CJKJ-2025-01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17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德杨道(柳口路-柳云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CJKJ-2025-01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德杨道(柳口路-柳云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CJKJ-2025-0105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德杨道(柳口路-柳云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5-01051
项目名称:德杨道(柳口路-柳云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7455万元
最高限价:334.745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34.7455 334.7455 其他专业施工 德杨道(柳口路-柳云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任命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b、磋商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6.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7.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工作日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文件售价:50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标书费支付方式:仅支持公司电汇方式,汇款供应商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报名单位需将报名信息(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电子版发送至tjchenjinkeji@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请联系代理公司获取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标书费”,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联系方式:022-27924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2712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电 话:022-2712528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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