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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 (项目编号:TJXQ-2026-D-0009)公开招标公告
2026.03.05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 (项目编号:TJXQ-2026-D-0009)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 (项目编号:TJXQ-2026-D-000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Q-2026-D-0009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0 70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需求书
第2包 70 70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需求书
第3包 70 70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需求书
第4包 70 70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需求书
第5包 70 70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2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1、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第3、4、5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3、4、5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一、二包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9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9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本项目第一、二包仅限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 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包投标的,除投标报价外,其余内容均应保持一致。 (二)第三、四、五包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9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9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 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包投标的,除投标报价外,其余内容均应保持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1、2包仅限中、小微企业;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
  联系方式:18522115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
  电 话:022-2793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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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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