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DL-2025-D-0017)成交公告
2025.12.18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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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DL-2025-D-0017)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TJDL-2025-D-0017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吴景林、范永刚、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3287691.6元,成交综合折扣率为9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2-2497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9号
联系方式:022-84375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雨 刘庆朝
电 话:022-84375903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保证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公务执法执勤车辆的正常行驶及快速处警的实际需求,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网点分布广泛的加油服务,以便减少路途时间,节约成本,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本单位现有车辆较多,对油品种类、油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求较高。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在天津市东丽区具备网点分布广,油品质量佳,服务质量高等特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相关要求,因此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承担此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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