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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C-0810)成交公告
2025.11.13 信息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C-0810)成交公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C-0810)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一、项目编号:PYGP-2025-C-081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91120000722992486F 022-23601769 49.9 92.82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9 92.82
2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49.95 89.81
3 天津坦渭科技有限公司 49.5 46.23
4 天津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9 44.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新媒体运营服务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对获取的采购人及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或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如有泄密情况发生,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成交供应商应当熟悉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过程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钧,韩旭
采购人代表: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48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联系方式:022-2870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青、张鑫
  电 话:022-88391127-81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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