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医疗保障局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二、成交信息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增产道125号
3.成交金额:598752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餐饮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地址:咸阳路81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3085324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538225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5987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一直无自有办公用房,目前临时借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属单位社保南开分中心、社保档案馆、社保信息中心等单位共同在南开区咸阳路81号院内办公室,该办公区域内物业及后勤服务保障统一由市社保中心管理。办公区域内只有一处职工食堂,由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标中选单位提供餐饮服务,不具备为我局单独设置食堂的条件。为保障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职工餐饮服务需求,只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要求。故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