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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房地产
2025.07.14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房地产
项目编号:GR2025TJ1001821 挂牌开始时间:2025-07-14 挂牌结束时间:2025-07-18
挂牌价: 807.5 万元
租期:57月 年平均租金:170万元 保证金:20万元
价格说明: 年租金价格170万元,租期5年(含免租期3个月)。
面积: 3631.8㎡
位置: 天津南开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房地产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房地产地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津南开区迎水道18号
面积
3631.8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天津市直管公产非住宅保管自修房屋租赁合同
权证编号 10301300106800100 免租期限 3月
免租期限描述 免租期3个月
标的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天津阜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评估价值 806.6925万元
备案/核准机构 备案/核准日期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807.5<万元
租赁期限
57月
年平均租金
170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年租金价格170万元,租期5年(含免租期3个月)。
支付方式 季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20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出租方开具《现场勘查确认函》。(勘查联系人:董社梁,联系电话:18622961420 ,勘查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6:00) 3.本项目租赁合同期限:5年(以双方达成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交付日期作为租赁日期的起租时间)。 4.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承租登记,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交承租申请等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出租方确认盖章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及关于意向承租方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6.如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以协议方式成交;如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进入竞争性谈判阶段,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天津产权安排具体时间组织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合格意向承租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程序、评分标准根据《择优方案》进行,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编写评审报告。在谈判结束后次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谈判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转交至天津产权,天津产权向最终承租方出具《最终承租方确认函》。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5个工作日内签署签订《租赁合同》。 7.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承租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出租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意向承租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择优程序或在择优程序中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导致无法确认最终承租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的; (4)最终确认的承租方未按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最终确认的承租方未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所约定租金的。 (6)最终确认的承租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9.最终承租方须在接到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本项目《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天津产权按照相关流程原路径退回。 10.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非国有法人单位及联合承租,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将项目承租权转移或整体转租。 11.意向承租方以现状承租本标的房产,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承租报名登记手续,并依法依规开展承租后的经营管理工作。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经营的基本条件,需按出租人的招租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12.如遇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等情形,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无偿收回出租的房屋(场院);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要求,按时、无条件返还租赁标的。与出租房屋(场院)、土地等有关的全部补偿等均属于出租方的补偿款项,承租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13.本项目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费、供暖费按照所在区域内统一标准收取,同时随政府政策调整,全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且成立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 2.意向承租方的如为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对于承租本标的事项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4.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不能为失信企业,须提供3年以内没有任何失信惩戒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公示报告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报名时需提供该公司账户公示期内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资金存款证明。 6.本项目租赁业态为办公、教育培训、养老等。 6.最终承租方如需对该标的进行施工改造等须经出租方同意。 7.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出租标的目前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占用等情况。 2.本项目出租标的情况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备查文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000010133285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161100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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