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两台
2022.10.27
信息来源: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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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两台
项目编号:GR2022TJ10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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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8.00万 |
|---|---|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0-28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11-10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许可 联系电话:010-69943064-8003 部门负责人:郝建国 联系电话:010-69943064-8005 |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两台 评估价格(万元) 7.800000 评估机构 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8-25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4.486965 其他披露内容 1、现场踏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并向转让方提供拟踏勘时间前踏勘人员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踏勘事宜,未经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谢绝进入标的资产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周彦奉13920101795。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储存罐体中可能存在少量油品,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后,将标的资产按危化品整体运输出场,受让方或其委托方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危化品运输资质;受让方在标的资产运输出场前,不得对标的资产主体进行拆解,须整体运出场外,如由此产生的标的资产装车、运输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装运过程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任何时候都不得破坏场内其他设施,否则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3、转让价格为含税价。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宁海路577号海洋建设大厦1710室 注册资本 4321.611200 法人代表 徐慧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103654947U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0001043E 批准单位 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2-10-10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天津公司处置两台撬装式加油设备的批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周先生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和拆除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标的资产的品质、使用性能及完整性不作保证,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挂牌页面附件中的图片及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勘验,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数量、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需在办理受让登记时将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向转让方领取)一并提交。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将本项目保证金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4、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5、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或网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受让方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2)同意本项目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款项及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3)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4)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将标的资产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后5个工作内自行将标的资产运输出场;(5)因标的资产储存罐体中可能存在少量油品,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资产按危化品整体运输出场,受让方或其委托方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危化品运输资质;受让方在标的资产运输出场前,不得对标的资产主体进行拆解,需整体运出场外,产生的标的资产装车、运输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装运过程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任何时候都不得破坏场内其他设施,否则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1.线上报名流程指引—意向方.pdf 2.线上注册账号指引(企业).pdf 3.线上注册账号指引(自然人).pdf 4.《资产受让申请书》填写指引.pdf 资产受让申请书(线上简易版).doc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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