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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生产车间)
2025.01.14 信息来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生产车间)
项目编号:CZ2025TJ1000062 挂牌开始时间:2025-01-14 挂牌结束时间:2025-01-20
挂牌价: 303.271 万元
租期:5年 年平均租金:60.654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价格说明: 租赁期限租金合计303.270723万元,租赁期限5年,首年租金为478848.51元,第2-5年年租金为638464.68元。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面积: 5,067.18㎡
位置: 天津静海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租赁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生产车间)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津静海区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
面积
5,067.18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房地证津字第123031406278号 免租期限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天津市荣馨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园里4号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36974390048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303.271万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60.654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租赁期限租金合计303.270723万元,租赁期限5年,首年租金为478848.51元,第2-5年年租金为638464.68元。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10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看房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天津产权办理承租登记时须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张亚琳,联系电话:18622618886)。 4、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已经认真阅读挂牌信息、交易条件、其他披露内容及挂牌公示的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 (2)承诺在挂牌公示期间,已到现场实地看房,对该房产现状予以认可,以现场实际为准。如未履行现场看房程序,本意向承租方自愿承担因此而丧失承租资格的风险。 (3)承诺如办理承租手续,即表明本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房产现状及相关信息、房产出租程序所述所有文件及相关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可。因承租本房产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均由本意向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天津产权在确定交易双方签署已《租赁合同》且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金属加工类,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佰万元,承租后所经营业务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需提供相关承诺)
其他披露内容
该项目拟出租资产位于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的生产车间,出租面积为5067.18平方米,为证载面积一部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1000010099445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16110000027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