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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香榭里2号楼1门109-114房产
2023.12.04 信息来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正式披露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香榭里2号楼1门109-114房产
项目编号:GR2023TJ1000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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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502.544万
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05
挂牌结束日期: 2023-12-18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邹鹏
联系电话:022-58922140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022-58922130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香榭里2号楼1门109-114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628.180000评估机构北京中泓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03-10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 账面价值(万元)73.10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房产情况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转让方承诺该项目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该项目房产评估结果不包含房产实际交易中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相关税费。4、该项目房产证载明权利性质为划拨,过户时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5、标的房产均处于空置状态,室内的水电暖等基础配套已停用,根据转让方的介绍,水电暖续费后可正常使用。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房产内尚有部分家具,根据转让方介绍,未来委托人将把家具进行清运、处置,评估值中不包含现有未搬离家具的价值。7、标的房产交割之日(以交付房屋钥匙为准)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地产交割之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8、标的房产周边有3号线西康路地铁站,口腔医院,医科大总医院,代谢病医院,地理位置优越。9、开益国际咨询研究中心(天津)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安排,须于2023年底前完成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后,该单位将以国有企业身份办理以上房产挂牌转让及后续交易事宜。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开益国际咨询研究中心(天津)
    注册地天津市和平区电台道香榭里2号楼1门109-114注册资本40.000000
    法人代表方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120000401212880C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办公厅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11120000000123107X
    批准单位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批准日期 2022-11-28 批准文件名称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四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盘活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09号联系人王融乔
    传真63096173电子邮件tjzxxzc@tj.gov.cn
    邮编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看房联系人:王融乔 联系电话:18722061749)。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规定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9、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该项目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中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他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11、最终受让方应同意: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35.2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房确认函(电台道).doc
    承诺函(电台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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