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变电站设备
2021.09.16
信息来源: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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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变电站设备
项目编号:GR2021TJ10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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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3.30万 |
|---|---|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3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9-17 |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9-24 |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天津市盛欣企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联系人:孙浩 联系电话:13502036555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陈凯 联系电话:022-58922158 部门负责人:耿鹏 联系电话:022-58922150 |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变电站设备 评估价格(万元) 3.300000 评估机构 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0-09-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 账面价值(万元) 140.295996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本次转让设备,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占用等情况。3、现场拆解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现场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注册地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3号 注册资本 145.700000 法人代表 刘凤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120112MB1K1770XH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11120112000184938Q 批准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批准日期 2020-09-29 批准文件名称 津南区财政局关于津南区文旅局处置旧变电站的批复意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丁文涛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披露事项、挂牌公告等以及向转让方了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并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察,核实。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看样事宜,没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看样,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丁先生,18302202669)。3.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供本项目公示的《承诺函》和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4.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将保证金0.9万元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5.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7.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结算账户内。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出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结算账户内的。9.项目成交后,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若公示期间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需承担成交金额4%的交易服务费(此服务费为,转、受让双方合计费用);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产生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需承担成交额5%的交易服务费(此服务费为,转、受让双方合计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9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看样确认函.pdf 承诺函.pdf 明细表(1).pdf - 暂无图片!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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