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国有产权 >项目公告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7%)
2025.02.17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7%)
项目编号 G32024TJ1000105-2 转让底价 1150.68万元
拟转让比例 6.67%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2-1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3-03
所在地区 天津津南区 所属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小石电话: 58922139/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58922130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11000010102157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16110000027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7%)】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7%)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公路295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蔡军
成立日期 2010-12-10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566115210P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为准)(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139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33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67
天津津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57
天津市津南区南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33
其他股东合计
43.1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280.970983 -2,271.93652 -2,298.71382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27,378.273069 308,378.991322 18,999.281747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季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819.854514 733.82249 405.39899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57,034.533852 337,629.853111 19,404.680741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04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27,378.27
负债总计 308378.99
净资产 18999.28 18159.5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11.239317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津南村镇银行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以前年度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津南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2011年1月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5年起为员工额外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根据政策规定津南村镇银行应纳入缴费基数核定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行龄工资、学识工资、效果工资、交通补贴、加班补贴、就餐补助、考勤扣减项、扣/补项、全部绩效薪酬,支行年度超额奖励,法定节假日福利及其他后续产生的应纳入或剔除工资总额计算范围的项目。2011年至2017年津南村镇银行的缴费基数按照员工个人基本工资核定;2018年至2022年津南村镇银行的实际核定缴费基数未包含存款绩效、贷款绩效、业务量绩效等项目。近期有个别离职人员针对此问题投诉到税务和公积金管理部门,津南村镇银行最终按照外规进行了补偿和解。此外,其他离职人员也可能就此问题投诉到相关部门,对津南村镇银行造成一定的潜在风险。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可能产生的影响。 (2)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津南村镇银行作为原告方,涉及诉讼案件31件(未进入执行阶段案件)。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诉讼事项对评估值可能产生的影响。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3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韩立新 成立日期 1987-10-13
注册资本 200,199.774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104312463T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112000010310120X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12-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北方信托公开挂牌转让津南村镇银行6.67%股权的批复》(津泰控批[2024]106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67%)
转让底价 1150.68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标的企业股东资质条件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6.鉴于本次交易需经行业监管机构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产权交易合同》方可生效,具体生效条款以交易各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权属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9.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符合网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网络竞价的,或参与网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2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补充信息披露
披露时间
2025-02-17 16:30:43
变更(补充内容)
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月报 资产总额:358819.755926万元; 负债总额:339900.939407万元; 所有者权益:18918.816519万元; 营业收入:6563.538348万元; 利润总额:75.616028万元; 净利润:-80.465228万元。
延长挂牌天数(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