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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航运贸易大厦5幢1609-1615号7套房产
2023.12.03 信息来源: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正式披露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航运贸易大厦5幢1609-1615号7套房产
项目编号:GR2023TJ1000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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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442.596万
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塘沽航运贸易大厦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04
挂牌结束日期: 2023-12-08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晗
联系电话:022-58922136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022-58922130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航运贸易大厦5幢1609-1615号7套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632.280000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11-30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406.460000
    其他披露内容1.该标的资产为产权证上的7套,房间号1609-1615,转让方根据实际办公需要,已对原本独立分隔的该7套房产进行隔断拆除、空间连通,并进行了重新规划和改造装修,因此,评估机构对该7套房产进行了整体评估,我方按7套整体挂牌转让。2.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3.转让方承诺该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4.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价值。5.《资产评估报告》中:根据评估对象《房地产权证》后附分层分户平面图,评估对象格局为 7套各自独立的开间式用房,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评估对象 7 套房屋已打通,打通后根据使用需求隔开若干房间,且每套房屋的边界已发生改变,现场已无法辨认 7 套房屋的权属边界。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评估对象 7 套房屋为整体处置,故本次评估 7 套房屋按整体评估,并以此为评估前提。若上述假设不成立,则评估结果需要调整。 6.《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对象证载用途均为非居住,实际用途为办公,考虑到评估对象内部格局等因素,评估对象作为办公用途符合最高最佳利用原则,本次评估设定评估对象用途为办公,并以此为评估前提。若上述假设不成立,则评估结果不成立,需要重新评估。7.区位状况:(1)坐落: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航运贸易大厦5幢1609-1615号,东临津港路,北临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西临航运中路,南临航运一道。(2)地势:地势与相邻土地一致,自然排水状况较好。(3)土壤:土壤条件较好,无污染。(4)地质:地基的承载力较强,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5)土地开发程度:评估对象所在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气),红线外七通(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通燃气、通暖气)。(6)外观:外墙部分干挂石材,外观较好。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909室注册资本61800.959242
    法人代表高顺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4932P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24915R
    批准单位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2-08-25 批准文件名称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北楼8层联系人童作鑫
    传真电子邮件tongzx@cnit.cnmc.com.cn
    邮编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延长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童作鑫,联系电话:15736081852)。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规定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8、该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9、该项目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10、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项目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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