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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18.2%股权
2024.12.27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18.2%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4TJ1000097 转让底价 436.32万元
拟转让比例 18.2%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6
所在地区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电话: 58922155/部门负责人: 耿鹏电话: 58922150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11000010096516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16110000027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18.2%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18.2%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赵学东
成立日期 2009-07-09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669066791X3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为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现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及相关配套服务;上述产品(不含铁矿石、铁矿砂)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及相关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凡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仓储配送服务;商贸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承办铁合金交易市场;提供市场电子交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有限公司
47.3
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2
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
9.1
天津商品交易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9.1
天津泰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3
交城义望铁合金有限公司
4.5
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30.44 -30.4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66.11 75.03 1,791.08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31.88 -31.88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28.06 74.19 1,753.87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通知函告知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07-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0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840.16
负债总计 75.63
净资产 1764.53 2059.8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4.89634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39号办公楼三层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杨卫红 成立日期 2006-06-26
注册资本 35,43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辅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池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000789377306E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112000010310120X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12-22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要(津泰控总纪[2024]3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18.2%股权
转让底价 436.32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以及联合体联合受让等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前预约尽职调查事宜。(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752245831,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受让方须接受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我方作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接受并承诺如下:接受天津铁合金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其他披露事项》等全部相关配套文件及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4. 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满后,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5.截止项目公示期满,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未受让成功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交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交易机构通知期限或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8.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13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