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农业机械购置项目(无人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农业机械购置项目(无人机)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农业机械购置项目(无人机)(采购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33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预算资金为自筹资金22万元,采购人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永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农业机械购置项目(无人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2. 项目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农业机械购置项目(无人机),本次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4.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农业机械购置项目(无人机)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日09:00:00-17:00:00,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具有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九、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永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乔园17号楼三楼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12232306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13512290345、18622688701 电子邮件:lishen8058@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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