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联村富民人才振兴大院服务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变更公告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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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信息
| 标题 |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联村富民人才振兴大院服务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变更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联村富民人才振兴大院服务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994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联村富民人才振兴大院服务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40.7437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对河北屯镇现状人才振兴大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原人才振兴大院进行原址原规模提升改造,包括现状建筑外檐、室外踏步、建筑内地面、墙面、电路等提升改造,并购置安装相关培训电子设施设备。(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及建构筑物)。
2.2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李大人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联村富民人才振兴大院服务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施工。
本项目对河北屯镇现状人才振兴大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原人才振兴大院进行原址原规模提升改造,包括现状建筑外檐、室外踏步、建筑内地面、墙面、电路等提升改造,并购置安装相关培训电子设施设备。(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及建构筑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出具任命书);
-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项目评审结束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 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见“八、其他公告内容”。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8号(武清区供销联社)4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8号(武清区供销联社)4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ruizhengzixun@126.com),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办理事项(如报名),均可简写。(邮件内容须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文件费电汇凭证及开票信息,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 项目负责人审核信息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
- 文件费汇款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收款账号信息如下(电汇信息须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可简写):
名称:瑞正(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号:120066020013002052344。
九.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镇纪委,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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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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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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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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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河北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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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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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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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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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05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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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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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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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正(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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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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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祥云路育水佳苑A区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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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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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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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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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305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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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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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zhengzix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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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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