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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2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公示公告信息
标题 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内容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698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大良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698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上级财政拨款2140.0342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田水铺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
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8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良镇"土特产"宣传推广基地项目、田水铺村萝卜新农人综合服务基地、农旅电商中心和幸福大院项目
资质:1)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在有效期内;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5.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自行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8.项目部人员:(1)项目总负责人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结构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施工正项目经理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7)项目部所有人员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1)参会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会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和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承担连带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确立,成员组成不可更改,变更联合体成员构成的单位即丧失投标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 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资格要求中“1-7条”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 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投标活动。(4)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22 09:00:00至2024-02-28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至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1)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3 10: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5号楼5楼共享洽谈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3-13 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5号楼5楼共享洽谈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镇审计,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2-295610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1401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596616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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