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党群服务中心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受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党群服务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党群服务中心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178001 二、项目内容 预算: 18.3631万元 采购需求: 光伏发电设备设施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完成注册。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3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的截图复印件,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四)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以上(三)(四)(五)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7日下午14:00至14:3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下午14:30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下午14:3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蓟州区建设大厦4F(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金浩 2.联系电话:022-2278100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 3.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4.联系电话:185226713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78100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22781005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zhan022@163.com 7.质疑受理: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022-22781005 十一、质疑与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方式:18522671322 4.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后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