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83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283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40.1 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 ,标段内容: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稷耕福地 运河田园”乡村振兴项目设计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项和第8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汇款凭证(若采取现金方式缴纳则无需提供)。”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上午10:00 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5号楼5楼共享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5号楼5楼共享会议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纪委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2-295610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2-59661610 电子邮件:1049@boxianzx.com 十一、其他事项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或现金形式,电汇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1702010400413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 联系电话:24431683; 注:1.汇款时需要注明招标编号; 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