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77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77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预算:人民币9.2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宝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宝田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标段内容: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4计划服务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磋商文件的技术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宝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监理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到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法:供应商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后,可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应同时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的招标信息)。文件费的发票可在开标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或由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下午14:00 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原华新制药)院内主楼三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188号(原华新制药)院内主楼三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宝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街道宝田村 联 系 人:孙彤 电 话:022-672185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天津建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66292166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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