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西青区门道口还迁房(景澜、美澜)弱电智能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西青区门道口还迁房(景澜、美澜)弱电智能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青区,大寺镇 一、招标条件 本 西青区门道口还迁房(景澜、美澜)弱电智能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03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00万元,采购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门道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为了小区周围边界的安全及与周边环境景观、绿化相协调,防止高空抛物给低层住户及路面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责任区分;为门道口村还迁房安装“高空抛物系统(包括高空抛物摄像机低区、高区;硬盘;监控支架及安装)”“电子围栏系统(包括四道双防区控制杆、张力终端受力杆、专用底座报警键及安装)”以及“地库智慧照明系统(包括灯具与灯管、智能网关及安装、智慧社区监管平合及智慧社区物管平合)”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门道口辖区内。 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工期:6个月内完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运营维保期期限:3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任命; 5、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7、提供2025年6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到2026年04月27日16时30分。 2、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至我公司邮箱(zaojia1buzb@163.com),邮件具体要求如下:①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正文:“公司名称、接收磋商文件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③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发送邮件后联系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朱工(联系方式:17612286747)获取缴纳文件费账户信息及“文件领取登记表”并根据要求填写此表,完成后回传“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文件费汇款截图(3)注意事项: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注: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4)报名时间: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召开。 七、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漳州道锦晟广场(A3-2栋)203室)召开。 八、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2、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门道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门道口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22-23971120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道梧桐苑20号楼202-12 联系人:朱思檀、李惠娟、李卓、董雪梅 电 话:17612286747、022-67136190 电子邮件:zaojialbuzb@163.com
天津市众诚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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