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宝坻区林亭口镇顾家庄村门口地约25.4亩耕地经营权
2025.12.18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1461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顾家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顾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顾家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顾家庄村门口地约25.4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只能在所承包的土地内种植大田农作物,不能栽树、卖土,允许承包方搭埝、垫道,允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原有道路上修路。 2.土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水、电、房屋、道路等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承包费不退。 3.受让方需对所承包土地负主要责任,不能进行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如受让方土地出现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无论是否为受让人所为,受让方都将作为承包地第一责任人接受相应处罚。 4.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受让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期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补贴归受让方,征地费归合作社所有。 5.受让人需在承包合同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合同到期后,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收回土地。 6.粮补归受让方所有。 7.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受让方自负。 8.受让方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9.如受让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受让人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10.凡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96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