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8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8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不得种植任何树木及药材等植物,不得取土、卖土。 3.承包期间如发包方需要占用此地,可以随时收回,发包方退回承包方余下种植季的承包费,合同终止。如有种植作物未成熟收割,发包方补偿当季青苗损失费,按1350元/亩进行补偿。 4.承包户在收割完每一季作物后,必须与发包方沟通后再种植下一季作物,如果擅自耕种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押金、已交承包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政府政策性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6.承包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元,承包方中途违约不退保证金,合同正常履约完毕后,完好交回承包土地,退还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7.承包地块状况以现状为准,不再重新丈量,承包方报名即视为认可。因种植需平整土地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必须于土地到期前腾清属于承包方所有的种植产品等。 9.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83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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