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20亩鱼池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林亭口镇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邢各庄村(村委会代行职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邢各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20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23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二.承包年限:约4年,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本村村民,须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投标人在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报名并缴纳投标押金150000元,方取得相应标的投标资格。 四. 投标方法及注意事项。 1.投标办法:投标采取明叫方式,标底:1230元/亩/年,投最高者为中标人,递增额为50的整数倍。若只有一人参加报名投标,则以标底中标。凡中标后反悔的中标人押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相应鱼池村委会择日再次发包。 2.中标人于中标三日内签订合同,押金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所有年限承包费一次性交清。 3.承包期间,承包方负责治理鱼池水面及周边垃圾,如达不到卫生标准,则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4.承包期间,禁止承包方出卖土方,不得扩大鱼池水面。承包方必须保证周边承包地排水。 5.承包期间,如遇村委会、镇政府及以上相关部门征用土地,需占用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村委会退还承包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不含当年承包费),国家给予的征地费归村委会所有,如有养殖品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 6.承包期间,承包方各种养殖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村委会无关。 7.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方应完成净坑,承包合同期满村委会收回鱼池,若有养殖品,则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 8.水、电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村委会无关。 9.鱼池周边道路由承包方负责监管、维护、修葺,不能影响村民正常行驶。 10.合同到期后3日内,承包方应自行拆除自建物,逾期由村委会自行处置。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邢各庄村村民,须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553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