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必须保持鱼池现状,如若改变鱼池现状必须征得转出方同意,否则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归受让方所得。上缴一切未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遇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转出方不予负责;受让方所承租鱼池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此转出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只得当年损失补偿费。 3、受让方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4、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后按成交价格3日内交清全部转出费,如不能交清转出款,视为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归转出方,转出方将重新组织竞价。5、鱼池台面原有虾苗棚现受让方与原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走法律程序。鱼池台面土方及道路归转出方所有,受让方台面在转出方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种植作物,如转出方使用,受让方必须无条件允许,作物可适当补偿一定的青苗费。6、受让方成交后需在鱼池台面进行复耕。
7、每号鱼池发包的亩数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发包的公示亩数为准。8、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 至 2026年 11 月 30 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