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发包土地为零散地块约193.9亩,其中:村北于学文房基地旁2.4亩、刘家坟地4.7亩、河湾子地3亩、小滩地10亩、顺埝地9亩、小普子地27.5亩、盐池子地19亩、村北道子地11亩、村东北大河地55亩、村北南道子地48亩、南洼地4.3亩,不再做丈量。四至详见土地平面图。
二.承包期限及竞标价:
1.承包期限3年,即从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8年11月15日止(不满三年按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2.竞标底价:800元/年/亩底标价往上竞价,阶梯价50元,价高者得。
三.收取承包金方法:
签订合同时承包方一次性支付3年承包费。
四.其他描述:
1.承包方在承包的土地范围内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充许私自卖土,破坏土地性质,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不准植树。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
2.发包方不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在承包期内,如遇区、市国家级征收或占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归发包方所有,青苗及地上物的赔偿款归承包方所有。发包方退给承包方实际占用亩数的承包费。在承包期间,粮食补贴款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从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方案标准,承包方不得影响涉及村庄规划建设的各项工程附属工程及区、市、国家级的各类工程项目的进场施工等。(另外政府有形象种植工程,种地户无条件服从,退还种地户承包费,按银行利率补给利息)承包前地上物由村委会清理障碍,承包后由承包者全权负责与村委会无关。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5.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6.如承包方擅自更改种植计划,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7.竞价成功后,交易保证金抵扣承包费多退少补。
8.承包期满,所有种植物必须清空。
9.参加竞价意向承租方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