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方经营所需的水源、电源和排涝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如遇旱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
2、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现有的所有权属于发包方的堤埝、沟渠、道路、机井、泵站、房屋、电力等设施,承包方均可有偿使用,如承包方确需使用,经发包方书面许可后,承包方应按规定交纳使用费,并负责看管、维护、保养和承担一切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如上述设施、设备在承包方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栽植树木、砍伐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
4、在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或发包方村委会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占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农作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不得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合同期满时,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无条件交给发包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
6、如承包方在经营管理中,未按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有权扣除承包方交纳的押金。除此之外,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7、此项目一旦产生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8、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发包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包方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尾款并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承包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承包方主动放弃本次竞价结果,前期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
9、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10、村收取报名费500元(此费用竞价成功与否都不予退还)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自2026年5月9日至2028年11月10日,共计3年,不满3年按3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