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大刘庄村有集体土地0.9亩,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本村村民公开发包,报名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具体事宜如下:位于村东北土地0.9亩。四至:东至小排水沟西侧,西至马建中墙头往东返2米,南至水泥路边往北返1米,北至本村承包树往南返2米。发包年限为一年半,自2026年7月 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发包底价为每年每亩400元,往上投,递增价10元,收取交易保证金500元(竞价成功后转为承包费),报名时农交所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100元。
2、交款方式:交易成功后,需一次性交清共计一年半承包费。
3、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4、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 不负责提供电源、水源 。
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
6、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
7、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8、交易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