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在承包地上取土、建设等,只能用于渔业养殖。
3.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该地块,乙方必须服从,属于乙方的地上物、养殖产品补偿归乙方所得,属于甲方的土地等补偿款归甲方所得。
4.现有地上归于刚所有,未能继续承包,该地上物按原合同第六条第6项处理。
5.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承包期间出现任何事故、伤害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6.承包期间,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承包方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
8.承包费缴纳方式:承包费采用分期交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前先交5年承包费,另外交5年承包费押金2031年转为承包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农交所收取的费用一并交到农交所指定账户。
9.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腾清坑内养殖产品及地上附着物,否则,发包方有权处理,另行发包,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0.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5月15日至2036年5月14日,不满10年按10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11.坐落位置:村南进村路西侧南北最长113米,东西最宽66米,祥见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