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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郝各庄镇高台村1.3亩耕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6-05-21 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6885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高台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高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高台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郝各庄镇高台村1.3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4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种植传统粮食作物,不得堆放物品或撂荒、不得搞建筑、取土、卖土、植树等。如出现各种禁止的行为,发包方有权收回该土地,并解除合同,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方剩余承包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3.承包期间如国家或政府征占该土地,承包方必须服从,有权获得该地块上农作物的补偿,土地补偿及属于发包方的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方当年的承包费,如部分征占,剩余部分合同可协商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政府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如有处罚,承包方负担。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政府政策性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6.合同期满将土地完好交给发包方。 7.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承包方必须服从,按照政策要求,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终止合同,退还未到期部分承包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发包方不给与其他补偿。 8.承包地块状况以现状为准,承包方报名即视为认可。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否则,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另行发包。 9.承包方必须于土地到期日前腾清属于承包方所有的种植产品等,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退合同履约保证金。 10.承包费一次交清,承包方必须于签订合同之前将承包费及农交所收取的费用全部交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1.农交所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担。 12.☑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不满1.5年按1.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4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449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