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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苗庄镇刘庄村219亩沟渠经营权
2025.03.14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34165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刘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刘庄村村口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苗庄镇刘庄村219亩沟渠经营权
挂牌价格 7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沟渠,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生态环境,不得给沟渠造成永久性损害。 2、该沟渠属于农田灌溉和排涝沟渠,承包户须允许农户灌溉和排涝原则,不得影响农户灌溉及排涝,一旦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妥善管理该流沟渠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构筑物等设施,如需使用或变动,须征得村委会同意。 4、该沟渠在刘庄村周边,北段土地中的三洋大沟不在范围之内,亩数不作为实际亩数,实际四至范围按照现有水面确定,请竞价人在网络竞价前之前必须认同现在水面面积,一旦发包不重新测量。 5、关于上级政府要求的防农药污染,河道管理等一系列政策要求,承包商必须履行,出现任何后果及相关处罚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6、 承包商需和村合作社签订合同,且需留存10000元抵押金,抵押金于合同到期终止后退回。 7、关于承包结束沟渠内的处理,若承包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承包年限到期,所有沟渠内承包方投入的,承包方需在3个月内进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无条件归村集体所有,将沟渠交还村委会,若不清理村委会清理的费用从承包抵押金扣除。 8、关于占地补偿,若遇政策项目落地,需要占用承包沟渠,先由承包户与其进行协商,占用沟渠的赔偿归承包方,如遇政府征收沟渠,征收费归村集体所有,沟渠内承包方投入的归承包方所有,合同终止。 9、 关于网络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 10、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至 2045年 12 月 15 日,不满 20 年按 20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流转,公示期间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报名人时,流转方式为公开竞价,竞价阶梯为500元或500元整数倍;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报名人时,流转方式为协商议价,不得低于流转底价。
转出用途 渔业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942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