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东南43亩鱼池经营权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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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袁罗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袁罗庄村东南43亩鱼池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袁罗庄村东南有村集体鱼塘43亩。地上设施:电力线路、水井、看护房。坐落位置:东至大钟干渠绿化带,南至五斗渠,西至水泥路,北至沟渠(详情见图)。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交易。底价每年每亩800元,阶梯价格10元。发包期限10年零7个月,转出时间2026年5月1日至2036年11月30日止。三、承包费采取年交的方式,受让方在签定合同时先交清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7个月的承包费。以后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的承包费。四、交易方式:收取交易保证金30000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押金。成交后3日内与发包方完成签约,逾期不签,不缴纳承包费,视为自动放弃鱼塘承包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重新挂牌发包。五、责任明确:1、承包期内承包方对鱼塘有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水产养殖用途,不得转包、分包不得私自挖坑取土、卖土,不得私搭乱建,不得污染环境,鱼塘周边不准植树,合同到期时保持原貌;2、不得焚烧垃圾、荒草等,若发现有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3、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利设施及水源,地上设施受让方可以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及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因鱼塘生产时发生事故、纠纷均由受让方负责;4、该地块上原承包方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本次承包方须自行与原承包方协商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不能影响下一轮的合同履行;5、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占鱼塘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申请补偿,无论是否给与补偿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再对承包方做任何赔偿,征占的土地和属于发包方的设施设备归发包方所有;6、承包方在不改变鱼塘原貌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清淤,但须征得发包方同意才可进行,否则发包方有权制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清淤后的淤泥不得买卖外流。因生产需要对鱼塘进行升级,必须向发包方报备经发包方同意方可实施;7、意向承包方承诺,在鱼池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鱼池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鱼塘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鱼塘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8、签定合同前承包方必须交清所有的相关费用。承包押金不计利息,无违约合同到期后退回,否则押金概不退回并终止合同,还要根据实际违约情况进行年承包费的双倍处罚;9、承包期内台面上不准进行任何建筑,确实需要应向发包方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但只限于必要的生产设施;10、农交所收取信息服务费280元,竞价成功与否不退。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交易 |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959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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