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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大钟庄镇金厂庄村河滩地76亩土地经营权
2025.10.23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39779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钟庄镇/金厂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金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金厂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钟庄镇金厂庄村河滩地76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493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发包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发包。二、土地基本情况:(1)金厂庄村东大闸南侧地3亩,四至:东至蓟运河,西至蓟运河大堤,南至道,北至大闸南岸。(2)金厂庄村河滩地小洼地53亩,四至:东至埝埂,西至蓟运河大堤,南至勾家庄地界,北至泄水沟。(3)金厂庄村村东蓟运河大堤东侧20亩地,四至:东至蓟运河西岸,西至蓟运河大堤东侧,南至蓟运河大闸北侧,北至长汀庄村地界 三、以上三块地共计76亩一并发包,发包底价每年承包费49300元,阶梯价递增50元,签订合同时收取当年土地承包费,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收取交易保证金5000元,交易成功后转入承包押金,承包期内无任何违约最后一年可转土地承包费,交齐余款,成交后的7日内与发包方完成签约,如逾期不签,不缴纳承包费,将视为承包方放弃该地经营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重新挂牌发包。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四、承包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7年10月20日止(不足一年按照一年结算)。五、1.承包期内,承包方对承包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承包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承包地块原有承包面积。2.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不负责提供电源和水源。3.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承包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4.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5.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按政府处罚条例执行。 6.承包期内,该地块的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如果国家取消,承包费不退。7.承包期内,蓟运河涨水或蓟运河汛期放水,造成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与发包方无关。8.有意承包该地块土地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99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