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老曲庄村村东24亩土地经营权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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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下窝头镇/老曲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老曲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老曲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老曲庄村村东24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标的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4、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5、保证金,受让方: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受让方(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6、发包区域用于农业种植业。 7、发包期限:自发包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承包期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承包费)。 8、承包费标准:每亩每年1000.0元整,承包费一次交清。 9、承包期内国家给予的种植业补贴款归承包方所有。 10、承包区附近水电设施允许承包方使用,水电费用自理。 11、承包期内如遇国家规划占地,地上补偿归承包户所有,占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 12、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王钢定向发包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4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190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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