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西郝各庄村1.71亩土地经营权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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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西郝各庄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西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西郝各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西郝各庄村1.71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11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种植传统粮食作物,不得堆放物品或撂荒、不得搞建筑、取土、卖土。如出现各种禁止的行为,发包方有权收回该土地,并解除合同,发包方退还承包方剩余承包款。 3.承包期间如国家或政府征占该土地,承包方必须服从,有权获得该地块上农作物的补偿,土地补偿及属于发包方的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方当年的承包费,如部分征占,剩余部分合同可协商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政府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如有处罚,承包方负担。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政府政策性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6.承包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合同期满将土地完好交给发包方后,退还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承包方必须服从,按照政策要求,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终止合同,退还未到期部分承包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发包方不给与其他补偿 。 8.承包地块状况以现状为准,承包方报名即视为认可。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否则,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另行发包。 9.承包方必须于土地到期前腾清属于承包方所有的种植产品等,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退合同履约保证金。 10.承包费采取收一押一年的方式,竞价成功后先交1年,同时交相当于1年承包价格的押金,此押金下一年转承包费,承包方必须于签订合同之前将承包费、押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农交所收取的费用全部交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1.农交所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担。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621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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