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白庄镇东老口51亩鱼池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白庄镇/东老口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东老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东老口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白庄镇东老口51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2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成功者还需向发包方交纳与每年承包费相同金额的承包押金和防火押金5100元。若承包方所承包区域内发生燎火,防火押金转为罚款,承包方下年度缴纳承包费时需重新缴纳防火押金,否则认定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或因承包方个人原因造成合同中止,承包押金转为违约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鱼池择日重新发包。 2、按年度交承包费,每年11月15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 3、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鱼池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水、电、路及地上设施按现有状况发包,发包方不予补充。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负责对水点房屋、变压器的保护和修缮。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6、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鱼池转租、抵押,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鱼池,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7、承包方在合同期内不允许改变地形、地貌,合同到期后发包方验收地形、地貌、水电设施,若有不合格,由承包方负责修整直至发包方验收合格。 8、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鱼池内养殖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9、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养殖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是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是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归发包方所有。 10、凡交足押金者,视为对此方案内容全部认可,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信息技术服务费不退。出价最高者竞价成功,竞价成功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用于预付所承包鱼池的承包费,竞价成功者如有反悔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527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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