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桥北街道王北村12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王北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王北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王北村村民委员会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桥北街道王北村12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4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2.最终承包方首次交一年承包费,一年一付,于每年的5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 3.承包期间内,承包方必须按时上交承包费,如逾期不交,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池; 4.此鱼池发包仅限于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 5、发包方不提供水电,均需由最终承包方自行解决; 6、承包方在经营期间,未经村委会允许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如有违反王北村委会有权终止合约并不退还承包费; 7、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 8、出租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一经发现,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 9、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0、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11、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12、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违反以上任何条款的行为视为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3、流转底价400元/年/亩,转出面积约12亩。 1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进行流转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143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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