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车辕轴村南侧鱼池约16亩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林亭口镇/车辕轴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车辕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车辕轴村南侧鱼池约16亩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6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人竞价成功后,需三日之内与车辕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竞价成功后不能反悔,如反悔则竞价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择日重新发包。 3.承包费一年一付,承包人签订合同后需缴纳当年承包费,之后每年的承包费于当年1月1日前交清,最后一年履约保证金转承包费,多退少补。 4.水、电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 5.承包期间,禁止承包人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鱼池清淤后淤泥自行处理。 6.承包期内如遇政府土地征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7.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人的人、物损失,由承包人自负,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8.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人应完成净坑,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坑内养殖物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 9.承包人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10.如承包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1.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51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