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30亩土地经营权
2026.02.10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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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孟庄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孟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30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600.000元/亩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地块名称及面积:孟庄村村北30亩土地,面积:30亩。 2、其他描述 (水、电、路、地上设施等情况): 发包方不提供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不负责协调,全部由承包方自行处理,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内,不允承包方取土卖土。 承包方经营所需的水源、电源和排涝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如遇旱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 4、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栽植树木、砍伐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 5、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土地,应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防汛防火等相关规定。 6、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村委会依法或依规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占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青苗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不得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发包方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利息)。 7、合同期满时,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条件交给发包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 8、如承包方在经营管理中,未按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有权扣除承包方交纳的押金。除此之外,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承包期内,土地周围的道路及埝边塌陷塌方等问题,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负责维修及维护。承包方需保持好土地周边环境卫生,不得放火撂荒等行为。 10、承包期内,承包方保证经营安全、生产安全;出现任何生产生活及人身安全等安全问题(如建筑物倒塌、失火、生产安全问题、各种自然因素等)及经营问题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承包方自行负责。 11、合同终止前,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己方购置及投入建设的设施和附着物,将土地周边恢复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和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押金不退。 12、本合同禁止转包、转租 13、承包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违法违规行为与村委会无关;在实际使用过程成因涉及亩数、面积、四至等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包户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14、此项目一旦产生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5、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尾款,如因承包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承包方主动放弃本次竞价结果,前期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 16、600元/亩,押金10000元,押金不能抵租金,承包期限1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承包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前交清一年承包费。 17、此项目一旦产生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不满1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 受让方条件 | 只限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其他 耕地只允许经营合法种植农业,不允许改变用途,不允许在周围栽植树木。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8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641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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