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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邹家庄村西场西段地约4.9亩耕地经营权
2026.02.09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3009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邹家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邹家庄村西场西段地约4.9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7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流转期限:2026年2月10日至2027年10月31日,按2年计算。(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7年10月31日,不满2年按2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2.流转价格(挂牌价格):700元/亩/年。竞价保证金500元,按照700元/亩/年的底价往上报价,采取网络竞价方式,递增额必须是10元的整数倍,报价最高额者为受让人。 3.付款方式: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退还。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费,承包费按两年整计算。 4.水、电、房屋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 5.如承包方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 6.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粮食作物,不能栽树、卖土。 7.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方,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8.承包方无需缴纳水费,不享受粮食补贴政策,其他政策性补贴归承包方。 9.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村委会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 10.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 11.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承包方自负。 12.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13.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委会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