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四村村东北5.8亩鱼池水面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四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四村村东北5.8亩鱼池水面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3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面积:5.8亩,该项目发包期限2024年4月11日至2028年12月30日止,(不满5年按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期限,并同意按该发包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承租方竞价同时交纳保证金10000元、合同竞价成功后,保证金转成合同价款。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负责水电,乙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在承包期内,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不能改变承包鱼池的用途,不能随意取土、卖土,不能改变鱼池的原貌。 2、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村和镇土地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国土工程占地等施工,乙方不准干涉,甲方按所被占地面积退回乙方所占地日期以后年限的承包费,国家所占地的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鱼池的损失费归乙方。 3、为了不影响甲方继续发包,在承包期最后一年内,乙方必须将鱼池内养殖物及临时建筑物和固定资产设备清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归甲方。 4、鱼池临边道路堤埝由承包者进行维护、加固,道路堤埝的坍塌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各鱼池道路堤埝需保持原貌,保证各鱼池道路畅通。 5、各鱼池台面由各鱼池竞价成功者自己经营,不允许种植乔灌树木。 6、承包期内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动而变更合同。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如果乙方中途退包,不按时缴纳承包金,违约时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同时终止合同。 9、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2天内交清余下的尾款,未按约定时间交清的将不退还保证金。 11、甲乙双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参加竞价竞拍视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转出用途 | 渔业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952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