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农村产权 >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武清区大黄堡镇普贤坨村270亩耕地经营权
2024.10.22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黄堡镇/普贤坨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普贤坨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武清区大黄堡镇普贤坨村270亩耕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8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路等任何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3、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作物种植,确保合法合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相应能力条件,若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5、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竞价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地块的承租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 8、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种树、种草等非农化经营,不得挖坑取土等; 9、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土地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 10、合同期满将土地恢复原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回合同押金,如遇上级政府部门征占土地,则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补偿标准,补偿当年的青苗损失费,合同终止; 11、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12、该地块流转期限3年,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10月14日,实际期限不足3年,按3年计算租金,意向承租方报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期限,并同意按以上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期限为由拒绝签约; 13、要求以分期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根据成交价格计算,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4、以上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6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11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