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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240亩土地经营权
2021.09.14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尔王庄镇/高庄户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尔王庄镇高庄户240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8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水费由发包方负责缴纳,电费等其它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泵、电机、变压器、节渗水渠等设备和设施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3、在承包期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归承包方。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5、在承包期内,九园园区如使用此块地,承包方无条件服从。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地内搞设施农业、种树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秸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5000元。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集中放置到村委会指定地点。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5000元保证金。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如每发生一次燃烧秸杆、荒草事件扣除20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5000元时由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未再次发生焚烧、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5000元保证金。 8、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电器设备和水力设施使用保证金5000元,在使用过程中,电器设备或水力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承包方未进行维修或赔偿此保证金不退,并追究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承包期满后,发包方对各种电器设备和水力设施检验合格,退回5000元保证金。 9、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10、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11、村委会收取文书费500元/份。
受让方条件 面向村内人员或法人。须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561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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