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大沽庄村大渠北段37.5亩土地经营权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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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大沽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沽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沽庄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沽庄村大渠北段37.5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55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大沽村现有大渠北段地37.5亩,现统一面向本村村民公开发包,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认证承诺书,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认证承诺书;东至陈永静承包地,西至周太春承包地,南至生产路,北至生产路。底价每亩每年550元往上投,阶梯价格10元;收取竞价保证金2万元。土地流转期限为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不足两年按两年计算,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交易成功后签订承包合同时交清全部承包费,农交所收取280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已耕种小麦的地,承包方给予原承包户每亩400元耕种补贴,签订承包合同后15日内交予原承包户。3.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押金,土地到期后承包押金退回。4.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种树,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5.承包期内,水电等经营费用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包方不允许随便动土、拉土,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6.承包期内,村集体不提供水利设施、水源、电源。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8.如遇高标准农田工程没有经济补偿,承包方无条件服从。9.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10.承包期内,没有政策允许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不包含政府处罚)。11.承包期内,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12.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13.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14.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公开发包,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认证承诺书 |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213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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