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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四村39.91亩鱼池经营权
2026.02.25 信息来源:http://www.tjnjs.com:80/news/43177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八门城第四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四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四村39.91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15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发包方将村鱼池发包给承包方经营管理,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对承包鱼池的管理使用。承包方如需对鱼池施工,须事先向发包方申报整理实施方案,经发包方的书面同意后,并在发包方监督下施工。 2、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搞水产养殖,不准取土卖土,不准有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承包期满后按承包时原貌归还发包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违约金和禁烧押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准建永久性的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的行为,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违约金和禁烧押金,并有权另行发包,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4、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河防相关部门规划河道征用等,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征用方对鱼池当年的损失如有补偿,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因鱼池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5、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对河道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方施工,不得阻扰。如施工方对鱼池当年经营损失有补偿,补偿归承包方。如无补偿,因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不退承包费,不延长鱼池承包年限。 6、在合同期内,如遇村庄规划坑塘养护和治理以及周边环境清理等工程,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方施工,不得阻扰。因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不退承包费,不延长鱼池承包年限。坑塘治理期间不得干涉施工,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所发包鱼池终止合同。 7、鱼池北侧3亩鱼池台面(多不退少不补)归承包方使用,仅限粮食种植。 8、鱼池边建筑物所有人应在承包期满后自行拆除。建筑物所有人可与新承包者自行协商是否继续使用等事宜。如新承包人不同意使用,现有建筑物应在确认本轮承包人后全部自行拆除。如新承包人同意,则使用双方自行协商相关事宜,发包方不负责协调。 9、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10、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电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在合同期内,如上级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由发包方承担。 11、在合同期内,如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期内,鱼池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水、电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鱼池和与周边所发生的纠纷,全部由承包方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解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合同期满承包方必须将承包鱼池按经营时的现状交付发包方,不许再动,且一并将鱼池内的配套设施及建筑拆除,否则发包方有权处理设施和建筑,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并有权另行发包。承包期满后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14、交易亩数以挂牌数为准。 15、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0元。违约押金100000元,2000元秸秆禁烧押金,竞价成功后3天内补齐当年承包费尾款及各类押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3月15日前缴纳当年承包费。承包期内未发生燃烧行为,承包方在承包期结束后,经发包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方违约金、秸秆禁烧押金。承包方必须在2031年3月15日之前将所包鱼池,恢复原貌,否则违约金及禁烧押金不退还,归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 16、如出现任何纠纷,承包方与纠纷方双方自行协商相关事宜,发包方不负责协调。 17、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受让方条件 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发包。
转出用途 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318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