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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大口屯镇曹庄村13.7亩土地经营权
2024.06.13 信息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曹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曹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曹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口屯镇曹庄村13.7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6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包期内,合作社不提供水、地上设施等,该地块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户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现有供电设施变压器一台,所有权归合作社,承包方有权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户承担。现有一条农业生产路,承包期内维护费用由承包户负责。2、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占地款归合作社,合作社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3、该地块属于农业种植用地,承包方只能用于农业种植。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承包期内,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砂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5、承包期满后,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合作社所有,合作社不担任费用。6、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6月9日至2027年10月20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7、合作社发包地块面积按照合作社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
受让方条件 面向村内人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农业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018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