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小良庄村村北河埝20亩耕地经营权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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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岳龙镇/小良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小良庄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岳龙镇小良庄村村北河埝20亩耕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35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承包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者于签订协议前交清第一年承包费,保证金转为押金,合同到期后退回。 2、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 3、承包期满后,权属承包方的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和农作物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和农作物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5、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 6、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每年12月31日前,承包方必须交清下一年的合同价款,否则村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押金不退,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8、承包方必须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发包方,并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发包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重新组织发包,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9、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对地上物进行保养和维护,保养和维护费用由承包方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承包方不得随意毁坏地上物,否则根据地上物破坏情况扣除押金。 10、标的内已种植玉米,前期投入由发包方负责,耕地成交后,玉米等农作物归承包方所有,管护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11、承包方必须每年为大棚入保险,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标的中地上物有冷棚4个,每个占地1000平方米;20亩耕地全部种植玉米,以上地上物和农作物均权属岳龙镇小良庄村村民委员会。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574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